吊篮规范安全绳要几根(关于吊篮施工的知识要点)
一、吊篮的基本说明
高处作业吊篮的组成:吊篮整机由悬挂机构、悬吊平台、提升机、安全锁、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和电器箱及电器控制系统等主要部分组成。吊篮为便于运输和搬运,产品出厂运输时按部件或组、零件进行分解,至施工现场后拼装成整机。悬挂机构是架设于建筑物作业面的顶部支承处,过钢丝绳来承受悬吊平台、额定载重量等重量的钢结构架,均使用二套悬挂机构。悬挂机构施加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睡上的作用力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二、高处作业吊篮构件介绍
1、悬吊平台:
1)四周装有护栏,用于搭载作业人员、工具和材料进行高处作业的悬挂装置。(底板应牢固,无破损,并应有防滑措施、护拦靠工作面一侧高度不应小于800mm,其余部位高度不应小于1100mm、四周底部挡板应完整、无间断,高度不应小于150mm,与底板间隙不应大于5mm)。
2)架体1m—6m随工程需要任意组装。
(参照住建部《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5.5.14吊篮悬挂高度60m及以下的,宜选用长底不大于7.5m的吊篮,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长边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选用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2、悬挂机构:
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通过钢丝绳悬挂悬吊平台的机构。
高度调节范围1150-1750mm,前梁伸出量1100-1700mm。
3、提升机:
使悬吊平台上下运行的装置。包括爬升式提升机及卷扬式提升机。
提升机必须设有制动器。制动器必须设有手动释放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
4、电气控制系统:
电气系统由电气箱、电源、电磁制动电机、漏电保护器、上下限位开关、手握开关等组成。
5、钢丝绳:
高处作业吊篮钢丝绳由工作钢丝绳(动力钢丝绳、主绳, ø≥6mm)、安全钢丝绳、预紧绳三部分组成。
安全钢丝绳宜选用与工作钢丝绳相同的型号、规格。
三、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保护装置
1、安全锁:
当悬吊平台下滑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或悬吊平台倾斜角度达到锁绳角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停止下滑或倾斜的装置。
分类:离心触发式安全锁、摆臂式防倾安全锁。
2、安全锁相关技术要求:
1、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限内使用,有效标定期限不大于一年;
2、对离心触发式安全锁,达到安全锁锁绳速度时,即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悬吊平台在200 mm范围内停住;
3、对摆臂式防倾斜安全锁,悬吊平台工作时纵向倾斜角度不大于8°时,能自动锁住并停止运行;
4、安全锁在锁绳状态下应不能自动复位。
3、限位装置:
限制运动部件或装置超过预设极限位置的装置。(必须设置上限位)
4、手动释放装置:
手动使提升机制动解除,吊篮缓慢下滑的装置。
5、配重块:
吊篮一般配重1吨分两边放,25kg/块或50kg/快两种规格。
配重数量无缺失、破损;
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采取防止丢失措施;
配重标有质量标记;
6、绳坠铁(钢丝绳坠块):
固定在安全钢丝绳下端,使安全钢丝绳处于悬垂状态,防止悬吊平台在提升时将钢丝绳随同拉起而影响悬吊平台正常运行的重物。(重锤距离间距不小于150mm)
四、高处作业吊篮日常管理及飞检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悬挂机构: 1、预紧绳必须在方管横梁上方居中; 2、各连接部件牢固可靠,螺丝无松动; 3、前后支架、横梁等结构件必须用可拆卸的标准螺栓紧固,严禁用销轴组装; 4、关注支架安装位置基础的承载能力,必要时增设卸载板; 5、前支架的上立柱和下立柱必须在同一条垂直线上; 6、不使用前支架时,悬挂机构的前梁不得支撑在承载能力满足不了要求的建筑结构上。若悬挂机构的前梁支撑在承重能力满足要求的建筑结构上,则前梁上的搁置支撑中心点应和前支架的支撑点相重合,工作时各向均不得自由滑移,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载力进行验算,按规定审核、审批。 7、钢丝绳在做回弯时,必须使用鸡心环保护使其圆滑过渡;固定钢丝绳时,绳夹数量及安装方式满足要求; 8、前梁上的钢丝绳悬挂架下的二销轴卡套上分别安装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用绳卡夹好各条绳的端部,再在安全钢丝绳上装好限位挡板,限位块距顶端80cm处固定; 9、安全钢丝绳必须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
钢丝绳:
1、工作绳和安全绳无绞绕;
2、钢丝绳与棱角物体的接触部钢丝绳接触部位增加防磨损措施(保护长度不小于300mm)。
3、无损伤、磨损、锈蚀、断股,钢丝绳报废应符合《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规定;
安全大绳:
1、应固定在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固定在吊篮结构上,并在两个支架中间下垂,每台吊篮配2根生命安全绳,绳径大于18毫米;长度要长于楼房高度2-3米以上,安全锁扣与安全绳相匹配;
2、安全绳和电缆在建筑物结构拐角处必须做保护,无磨损断股;
五、高处作业吊篮
1、方案编制:
使用方案:
1)吊篮使用单位负责制订,
2)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对方案方案进行审核。
安装、拆卸专项方案:
1)产权单位负责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专项方案的制订。
2)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对安装、拆卸方案进行审查,合格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
2、监管部门登记、进场验收:
1)吊篮设备进场前,按照烟台市建管局要求,上报吊篮设备、安装等资料,经总包、监理、甲方审核通过后,联合签字、盖章上报烟台市建管局申请网上登记备案,经审核、网上审批后,同意安装手续。
2)吊篮设备进场前,组织监理、总包单位,按照建管局备案的资料,对进场前设备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入场。
3、吊篮安装:
1)从事吊篮安装、拆卸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取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未取得吊篮特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进行吊篮安拆作业。 (烟台市建管局要求)
2)吊篮安装,总包、监理人员旁站,严格按照样板要求设置,专业电工接电,安装完成后,产权、安装单位组织自检,自检合格的上报检测、等待联合验收。
4、第三方检测、联合验收:
吊篮经产权、安装、使用单位自检合格后,申请烟台市建管局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合格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上报总包、监理、建设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联合验收报告,上报建管局安监站备案,经备案、使用登记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