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民间借贷有什么风险?民间债务纠纷会不会坐牢

221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2-29 06:52:28    

法律上不禁止我国民间发生的债务关系。这种自由也导致了许多民间债务纠纷诉讼,诉讼过程非常重要

律师分析。

民间债务纠纷起诉程序。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提交答辩状——审判、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并执行。

起诉前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和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贷款案件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没有书面借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贷款关系明确,法院将缺席判决;如果贷款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明,将中止诉讼。因此,贷款人应保留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明确借款关系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贷款纠纷,法院受理后宣布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贷款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贷款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律师补充:

民间债务纠纷是否会进监狱。

民间债务纠纷是公民之间财产关系引起的民事纠纷。不涉及诈骗等刑事犯罪的,不需要进监狱,但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和金额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督促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律师支招:

民间借贷有哪些风险?

1.债务人信用风险。

关于债务人的身份,有两点值得注意:

(1)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写借据。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据交给债权人,不排除借据中债务人的签名由他人签字的可能性。

(2)如果借款人同时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债权人必须明确债务人是借款人本人还是其代表的公司或企业。从法律上讲,法定代表人或人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如果债权人不明确债务人的身份,借款人的身份可能会混淆。

二是损失利息的风险。

利息风险包括未约定利息、约定利息超过相关规定、约定利息不符合法律规定等。贷款关系的建立,贷款人的初衷是为了赚取一定的利息收入,但利率的约定也受到国家有关法律的调整。贷款双方应注意以下问题:

(1)借款人与贷款人是否对约定的利率有争议,无法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利率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标准内确定利率标准。

(3)在有息贷款中,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从事高利贷。

(4)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