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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性质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4 09:16:30    

对毛主席医疗卫生事业摘录

1953年12月上旬,毛泽东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等汇报工作时指示:“党必须领导一切,领导我们的各种工作。卫生工作一定要受党的领导,绝不能离开党的领导搞独立王国。”1954年4月,毛泽东在《中央关于各级党委必须加强对卫生工作的政治领导的指示》中指出:“卫生工作是一件关系着全国人民生、老、病、死的大事,是一个大的政治问题,党必须把它管好。”

毛泽东强调,不能以赚不赚钱来看药品医疗。他一直认为医药是为人民服务的,药品是保护劳动力的,不能以药品能否赚钱来衡量医院的作用。1965年7月19日,毛泽东和医务人员谈话时指出:“县卫生院认为赚钱的医疗队就好,不赚的、少赚的就不好,这难道是人民的医院?”“药品医疗不能以赚钱不赚钱来看。一个壮劳力病了,给他治好病不要钱,看上去赔钱,可是他因此能进行农业或工业生产,你看这是赚还是赔?”“有些医院,医生就是赚钱,病人病不大或没有什么病也要他一次次看,无非是赚钱。甚至用假药骗人。有两个十七八岁的青年,说检查了,有脊柱病。我说不要信,这是他们骗。要他们去休养,两三个星期回来了还不是照常上班。搞一些赚钱的医院、赚钱的医生、假药,花了钱治不了病,我看还不如拜菩萨,花几个铜板,买点香灰吃,还不是一样?”

1965年8月15日,在听取卫生部部长钱信忠等人的汇报谈到药品问题时,毛泽东插话指示:“药品应当降价。”“看来国家出了钱,实际是划得来的。国家出点钱保护生产力是合算的。药钱拿不起也可以不拿。”“使用在农民身上的那部分药费,由国家出。”在毛泽东的主张下,国家对药品供应、医疗卫生服务实行免费、半免费和低价供应的政策,既帮助群众解决了防治疾病的问题,又减轻了群众经济上的负担,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作为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事业的根本宗旨,体现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明确了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人民性、社会性、公益性,坚持卫生工作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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