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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支票是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4 17:00:27    

1:支票的概述

⑴ 支票的种类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①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② 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③ 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⑵ 支票的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

2:支票的出票

(1) 支票必须记载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2) 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3) 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本名,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并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签。

(4) 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5) 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6) 支票的出票人签发支票的金额不得超过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禁止签发空头支票。

(7) 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品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盖章。

3:支票付款

(1)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2) 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3) 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任,对出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4: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的比较

① 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出票日起1个月,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出票日起2年;

② 商业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到期日起10日,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到期日起2年;

③ 银行本票:提示付款期限—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出票日起2年;

④ 支票:提示付款期限--出票日起10日,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出票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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