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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员工选择不续签,有一点是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27 13:01:22    

员工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是有一定的年限的。到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年限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或者不续签,正常情况双方或者单方面选择不续签是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下,如果员工选择不续签,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应当及时和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并且是要在一个月内,如果超出一个月内不予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需要支付双倍工作作为惩罚公司没用签订劳动合同。最多支持员工11个月的双倍工资。员工有效上诉期为1年的时间。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选择不予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支付给劳动者。这里的一个月工资是指近12个月综合收入的平均工资。比如底薪3000元加提成以及绩效。近12个月的总收入为12万元。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为1万元而并非3000元。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选择不续签的,要想拿到经济补偿金要看情况;如果公司提高或者维持劳动合同条件,员工选择不续签的,公司不用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降低或者变更劳动条件的,员工选择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拿不到经济补偿金的情况说明:

小王入职一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底薪为5000元,外加提成和绩效。工作岗位为电话销售,工作地点为深圳市,工作时间为早九晚五,周末双休。在小王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选择和小王继续签署3年的劳动合同。并且新的劳动合同中小王的岗位调整为部门主管,底薪涨至8000元。其它不变。这种情况下小王如果因为自己的一些原因选择不续签的情况下,就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和小王签订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任何条件都不如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的条件,或者工作地点、时间、工资水平有变更,并且不如以前。比如工作时间调整为大小周、其它不变;底薪降低、其它不变;工作地点变更、其它不变等等。这种情况下小王选择不予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小王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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