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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和子公司哪个好(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哪个最有利?)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31 11:31:17    


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很多企业在经营几年的主公司后准备开始几家分支机构扩大一下经营地区,这时老板就面临了一个巨大的问题,因为设立分支机构有两个形式:子公司和分公司。

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在经营范围、法律地位、纳税方面、承当债务职责方面、受控方式等诸多方面都有差异。如果没选对,日后将面临:利润空间的缩小,以及税务负担过重的风险。


我们先来了解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1、法律责任不同


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子公司因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子公司的法律责任由自己承担。


建立子公司一般需要复杂的手续,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必须独立开设账簿,并需要审计和证明。经营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利润,与母公司的交易往往是税务机关反避税审查的重点内容。


2、纳税方式不同


①分公司不是独立纳税人


分公司是指公司独立核算的、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业务的分支机构,如分厂、分店等。分公司是企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是指一个企业总机构和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所得,通过汇总纳税申报的办法实现所得税的汇总计算和缴纳。


②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


子公司是对应母公司而言的,是指被另一家公司(母公司)有效控制的下属公司或者是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一系列公司中的一家公司。子公司是一个独立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③各自优缺点


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通常要履行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同时也能享受所在国为新设立公司提供的免税期或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设立分支机构,因不具有法人资格,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就可以使总、分公司之间盈亏互抵,合理减轻总体税收负担。


3、组织架构不同


分公司只有负责人,子公司有独立的股东。


4、子公司可以独立贷款,分公司不可以




分税种分析



1、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实务中,有的公司总分机构不在统一区县,但为了统一的增值税管理,需要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


这时候,必须要单独向总机构所在的税务机关进行申请,未经批准的话,还得遵从属地纳税,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由总公司汇总纳税。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分公司的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预计总公司盈利、新设分支机构可能出现较长期间的亏损时,建议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案例分析


某海鲜酒店餐饮公司是一家知名企业,2022年准备在其他城市开设20家分店,由于都是新成立,初步预算这20家店每家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


开设的20家分店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更节税?


1、若是设立分公司,由于企业所得税需要汇总纳税,汇总后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没法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需要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0万元


2、若是设立子公司,由于每家店不论从人员人数、资产总额还是应纳税所得额看,都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2022年可以按照2.5%税负缴纳企业所得税。


20家店合计企业所得税=20*100*2.5%=50万元

节税=500-50=450万元


结论:

从税收考虑,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创立子公司更加节税。如果每一个子公司都超过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限制,子公司和分公司税收差别不大。


政策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第八十三问,对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进行了答复。


问: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选择分公司好还是子公司好


设置分支机构时,三种情况要综合考虑:


1.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


1)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


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2)当总机构亏损,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盈利时,应当选择母子公司模式;


子公司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亏损,可以自我积累资金求得发展,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


2.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按照税法规定,当总机构享受税收优惠而分支机构不享受优惠时,可以选择总分公司模式,使分支机构也享受税收优惠待遇。


如果分公司所在地有税收优惠政策,则当分公司开始盈利后,可以变更注册分公司为子公司,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会达到较好的纳税效果。


3.利润分配形式和风险责任问题


分支机构由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以不利于进行独立的利润分配。同时,分支机构如果有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可能会牵连到总公司,而子公司则没有这种担忧。


我国的相关公司在经济市场上进行运作的,需要对公司的税收进行相关的缴纳。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缴纳这类税收时,子公司属于法人性质需要单独核算,而分公司需要相关的公司按照法律进行相应的办理即可。


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公司应当综合财务、税收、经营、法律多方面因素,选择最适合自身的下属机构的组织架构,保证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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