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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融资的不同方式,你知道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3 07:30:47    

(1)项目融资的定义

项目融资这种特殊的融资方式,从 20 世纪 60 年代产生到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融资方式。它是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新形式。我国在 20 世纪 80 年代的大型投资项目中也引进了这种融资方式。到现在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项目融资仍没有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比较典型的定义是:项目融资是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为抵押取得的融资或贷款。

在实践中,项目融资又被分为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和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收益。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是指除了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

(2) 项目融资的模式

项目融资是一项复杂的活动,各类主体参与其中,发挥不同的作用。项目融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多模式。不同的项目融资模式,其融资结构和实施过程差异较大。项目融资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BOT 模式。BOT 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安全协议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 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

BOT 通常用于社会性很强的公用项目,如交通或能源项目,在这种融资模式中,通常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政府机构与项目发起方或项目公司签署协议,把项目建设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后者,但并不是所有的 BOT 模式都一定要有政府亲自参与。

第二,TOT 模式。即移交一经营一移交模式,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兴方式。它是指通过出售现有投产项目在一定时期内的现金流量,从而获得资金来建设新项目的一种融资方式。与 BOT 项目融资模式不同的是,TOT 模式只涉及经营权转让,不存在产权、股权的问题。利用 TOT 模式融资有利于盘活现有基础设施的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现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利于为拟建的新的基础设施融入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础设施资金短缺的矛盾,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

第三,ABS 模式。ABS 模式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高级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运用这种方法,借款人可以直接向市场上的投资者借款,而不再需要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这种类型的资产证券化会动摇银行作为传统的资金供给者的地位,并最终导致“融资非中介化”或“脱媒”现象的出现。

资产证券化一般要经过以下几个程序:确定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目标;组建特殊目的公司(SPV),成功组建 SPV 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实现项目资产的“真实出售”;完善交易结构,进行内部评级;划分优先证券和次级证券,办理金融担保;进行发行评级,安排证券销售;SPV 获得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实施资产管理;按期还本付息,支付聘用机构的费用。这样,就完成了一整套的资产证券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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