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生活常识 >

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定损后如何赔付?

829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3-01 12:23:01    


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定损后如何赔付?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保险车的损失进行定损理算,是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那么车辆事故后定损金额谁说了算?车辆定损后如何赔付?


双方既可以自愿协商,也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即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定损。


一般情况下,当车辆发生了事故同时报了保险公司之后,保险公司便会委派定损员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而定损金额便是由保险公司通过定损给出。


当然,如果车主对保险公司的定损结果和给出的金额不满意的话,可以要求相应的保险公司重新进行定损,也可以委托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异议冲突上升到法律层面便可请求国家物价局的价格认定中心进行评估(物价局作为国家行政单位,一般不会介入到普通的交通事故当中),而物价局所给出的定损金额一般是最具权威性的,同时法院也只会认可物价局作出的评估。


车辆定损后如何赔付?


1、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2、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事故处理完毕后,10日内将索赔单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判决书和修理发票、医疗费发票、病历、误工费证明、被抚养人身份情况以及保单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照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计算赔款;届时,保险公司会通知领取保险赔款;领取赔款时,领款人要携带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他人代领,代领人还要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领取赔款授权书》。赔款最长有效期为自事故报案当日起2年内。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