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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立即执行是法官判完直接掏枪就毙了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7-13 11:45:30    

近日,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与吴谢宇弑母案被告人被执行死刑让死刑这个话题多次冲上热搜。


我国在执行死刑之前会先宣告死刑。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从法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对于死刑的态度是“少杀慎杀”。另外从我国刑法的历史沿革来看我们在逐步减少刑法条文中死刑的适用罪名,比如经济类犯罪已经没有死刑,最高也是无期徒刑。死刑最为集中的还是在侵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的犯罪中。


对于执行死刑我国采用两种方法,枪决和注射,目前枪决的使用率没有注射高。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分3针注射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


从历史沿革趋势来看,未来很可能废除死刑,但是这只是趋势,因为当下无可否认的是死刑的价值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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